美国浪漫主义时期是指开始于十八世纪末,到内战爆发为止,美国文学史上的重要时期[1]。 18 世纪欧洲的启蒙思想在美国革命前就已被美洲殖民地的人们所接受,1832 年,爱默生到欧洲接触了受到德国理想主义和先验论影响的 “湖畔派”诗人和卡莱尔等作家,回国后便开始发表演讲。他强调精神第一,直觉第一。美国其他浪漫主义作家也开始摈[bìn]弃理性思想。由于对社会现实的不满和失望,主流的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都尽量回避他们周围的现实生活,尤其是以工商业为中心的城市,而着眼于过去、海外或乡村生活等。他们用理想化了的过去、自然和异域风情来批评现实[2]。 浪漫主义文学的基本特征:强烈的主观色彩,偏爱表现主观思想,注重抒发个人的感受和体验。重主观,轻客观和重自我表现,轻客观模仿。喜欢描写和歌颂大自然。作者们喜欢将自己的理解人物置身于纯朴宁静的大自然中,衬托现实社会的丑恶及自身理解的美好。重视中世纪民间文学。想象比较丰富、感情真挚、表达自由、语言朴素自然。注重艺术效果。[3] 美国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有惠特曼、霍桑、华盛顿·欧文等,美国浪漫主义文学更多的是追求新的思想和表达方式,强调个体主义与自由精神的旗帜,题材与样式多元,推动了美国文学发展。在这个阶段,浪漫主义文学是一种反现实主义、反理性主义和反自然主义的文学思潮,通过弘扬个性、表达情感以及对绝对真理的观念进行挑战的方式实现了发展[4]。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