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标会

中国民间古老的信用互助形式
民间标会(学术语:轮转储蓄和信用互助协会,英文名:Rotating Savings and Credit Association[1],简称ROSCA),也称互助会、合会或抬会,是民间一种小额信用贷款的形态,具有赚取利息与筹措资金的功能。[2][3]民间标会在中国的农村比比城市更为流行,在南方比在北方更为流行,其中在南方又以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省份尤为流行。[4]
中国民间标会大至起源于唐宋时期的庙会活动。随着宋代经济的发展很快出现了以经济和生活上的互助为主要目的的民间标会组织,到了宋代后期,出现了以高度发达经济为基础的金融储蓄性质的民间标会。在民国时期,由于地租以及苛捐杂税的盘剥,导致高利贷和典当盛行起来,农民为了避免再遭受高利贷者的剥削,就自行组织发起了民间标会。新中国成立以来,民间标会逐渐的销声匿迹。在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民间标会随着经济的复苏,民间标会又有了其存在和成长的土壤。[4]随着社会发展,民间标会逐渐变味,开展一些以高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广泛吸纳资金的非法融资活动。[5]
民间标会运行机制主要为筹备组织民间标会、举行民间标会成立大会、转会,即自第一期标会之后每隔一定时间转会一次,转会日期均为预先设定:一年、半年、每季、间月或每月不等、最后一个标会成员得到标金后的,即标会的最后一次集会。[4]
民间标会完全建立在个人信用的基础上,中国法律并未明确民间“标会”的合法地位,缺乏具体的法律约束和正规的监管手段,如果“倒会”产生纠纷,将无法给予参与人完整的保护。[6]

基本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