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假干部,是指司法部原政治部主任卢恩光,因年龄造假、学历造假、入党材料造假、工作经历造假、家庭情况造假等严重违纪行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1]由此被称为“五假干部”。[2]
卢恩光,男,汉族,1958年出生,山东阳谷人,同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职称,一级警监警衔。[1][3]1984年9月至2001年3月先后任山东省阳谷县高庙王乡中学民办教师。2001年至2007年先后任华夏日报社社长、党委书记,四川省遂宁市委副书记等职务。[3]2017年5月,卢恩光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1]2017年9月,在央视播出的电视专题片《巡视利剑》第二集中,曝光了卢恩光的违法犯罪行为。[3] 2018年10月30日,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卢恩光行贿、单位行贿案,对被告人卢恩光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卢恩光用于行贿的赃款及其孳[zī]息,依法予以没收。[4] 人物经历
1984年9月至2001年3月先后任山东省阳谷县高庙王乡中学民办教师、科仪厂厂长,科技副乡长兼中学教师、科仪厂厂长,科技副乡长兼中学副校长、科仪厂厂长,乡党委副书记兼方舟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山东省阳谷县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山东省政协科技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主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