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射钉器射钉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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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射钉器射钉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17年6月30日省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暂行规定全文
福建省公安厅
关于贯彻执行《福建省射钉器射钉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设区市公安局,
平潭综合实验区
公安局:
2017年7月8日,省政府公布《福建省射钉器射钉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191号,以下简称《规定》),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严格贯彻执行《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