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烈属

现役军人家属和烈士遗属的简称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的简称,在役军人因公牺牲,其家属称军烈属。优抚对象包括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1]
2019年8月1日起,“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40元,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2]2020年8月1日起,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按平均10%的标准继续提高。[3]2021年12月13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官网正式发布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优待证分为两种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4]

定义

军烈属
注音:【jūn liè sh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