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死刑是如何执行的?因为曾成杰的家属没有在其行刑之前见到他最后一面,从而引发了一场对于法院是否“先斩后奏”的争议。是不是只有职务犯罪罪犯在执行死刑时能使用注射方式,普通罪犯只能采用枪决?死刑犯在行刑前能不能和家属见面?多位死刑研究专家,揭开中国死刑执行的神秘面纱。[1] 司法背景
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23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近亲属。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 但是,目前并没有法律规定,如果法院没有按照司法解释去做,会遭到什么样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