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为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倡社会公德,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1995年12月21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自1996年5月15日起施行。
2014年11月28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该条例将于2015年6月1日起实施,《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同时废止。

详细内容

第一条 为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倡社会公德,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实行“限定场所、单位负责、加强引导、严格管理”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