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江河

河南省委原副秘书长
陈江河,男,1954年5月20日出生,汉族,原户籍所在地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在职大学学历,曾任河南省委副秘书长。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月26日作出(2014)豫法刑四终字第47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

人物事件

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省纪委“双规”,2012年1月6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本人提出的辞去省人大代表职务的书面申请。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18日作出(2013)南刑一初字第00006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陈江河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