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现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3年发起,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1]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1]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2]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等6个专业类别。[3]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分为3 个半天,采用纸笔模式和机考模式进行;综合科目试题的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专业科目试题的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实务操作和案例分析题。[4][5]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应再次办理注册。[1] 历史沿革
设立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