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电子警察,英文名称:Intelligent electronic police,是为执法提供依据的智能设备。
基本介绍
“电子警察”一词的字外延“电子警察”一词之所以能够得到业内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其关键一点是从字又上能够对实际使用中的设备与系统功能表述得比较准确。“电子”涵盖了这类设备和系统具有现代化的先进技术,包括:视频检测技术、计算机技术、现代控制技术、通讯技术、计算机网络和数据库技术等等;“警察”表述了设备和系统具有辅助执法功能或者是作为执法工具。作为辅助执法,就要求“电子警察”设备和系统为执法提供尽可能严谨的法律依据。 生产背景
1996年5月初,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科研所与我们共同在北京市西四手持移动式电子警察 路口试验国内第一 台“抢红灯自动拍摄器”获得成功。同年,北京市交通工程科学研究所在北京市科委申报立项,科委拨专款支持北京市交通工程科学研究所与我们共同合作研发“视频机动车闯红灯自劝监测系统”。系统研制成功后,于1996年-1998年初先后在北京、济南、长沙、福州、杭州、西安、洛阳、齐齐哈尔、满洲里、衢州等地安装了“视频机动车闯红灯自动监测系统”和“视频机动车超速自动监测系统”。虽然当时各地电视台、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都作了大量的宣传报道,但用词都不一致,例如,“电子眼”、“火眼金睛”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