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英拐卖儿童案

1993年起发生的拐卖案件
余华英自1993年起,陆续伙同丈夫王加文或同伙龚显良拐卖17名儿童。这些儿童均被从西南地区拐卖至河北邯郸[2][3]
2004年,余华英和丈夫王某文在云南再次作案时被抓。两人均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并以假身份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服刑期间,余华英获减刑三年,于2009年5月18日执行期满,后返回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居住。[2]2022年6月6日,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对被拐女孩杨妞花被拐卖一案立案调查。6月30日,余华英在重庆大足落网。[4]2023年7月14日,贵阳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一案。[2]9月18日,贵阳中院一审判决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5][6]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7]11月28日,余华英拐卖儿童一案二审开庭。[8]庭审后,经公安机关初查发现上诉人余华英在云南省还涉嫌拐卖儿童的其他犯罪事实,有漏罪没有处理。2024年1月,为查清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9][10]
2024年10月11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开庭,公诉机关建议对余华英判决死刑。[11][12][13][14][15][16]10月25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宣判,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17]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18]12月19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二审宣判,驳回余华英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后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依法核准余华英死刑。2025年2月28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余华英执行死刑。[1][19][20][21][22]2025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守护未来: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护航成长(1978-2024年)》,其中就包括该案。[23]

案件背景

罪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