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宜雪

4·22南昌女子被送精神病院事件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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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宜雪,女,汉族,江西南昌人,4·22南昌女子被送精神病院事件当事人。[2][3]
2012年,李宜雪毕业于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理工学院(现为南昌工学院)国贸专业,多年来处于独居、无业状态。2000年,李宜雪母亲因病去世。此后,李宜雪性情逐渐变化,经常与家人发生吵闹。2019年至2024年,公安机关共接报李宜雪相关警情34次,主要涉及扬言自杀、侮辱诽谤、情感纠纷及邻里纠纷。2019年4月,李宜雪因盗窃被西湖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4][5]
2022年4月期间,李宜雪多次扬言自杀,精神状况不稳定,被丁公路派出所送往江西省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出院后,李宜雪声称此前遭到派出所辅警赖某某猥亵,后被认定为事实不符。她又于同年8月,向法院起诉江西省精神病院,要求确认江西省精神病院收治、治疗、护理存在医疗过错,赔偿其损失5万元。截至2025年1月11日,案件仍在依法审理。[4][5]
2024年,湖南网民罗某某控诉李宜雪在直播期间对其本人和家人进行侮辱、诽谤,李宜雪多次拒绝接受派出所传唤。2024年11月8日,李宜雪在被传唤至派出所询问期间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主动要求北京权威机构对自己的精神状况和行为能力进行司法鉴定。2024年12月13日23时45分至次日0时55分,派出所依法依规陪同3名医院专家在李宜雪家中对其进行了鉴定,之后认定李宜雪在该案件中具备完全责任能力。截至2025年1月11日,此案已被筷子巷派出所查清,将依法作出处理。[4]
2024年12月14日,李宜雪在网络平台发布两条视频,称“筷子巷派出所所长带10余人直闯我家”“救救我,他们太可怕了,十几个男的对付我”(后被认定为事实不符)。之后,李宜雪未再更新动态,被传失联。实际上,李宜雪独居家中,并且拒绝街办社区人员的帮助。2024年12月21日,李宜雪因存在过激行为被多个部门依法依规送往江西省荣军优抚医院就诊。但李宜雪本人及其父亲拒绝接受治疗,后于2025年1月10日在医院对二人进行了知情告知后自主离院。1月11日,南昌西湖区发布事件通报,最终判定李宜雪病情属于“严重精神障碍”,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属地街道办事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将要求李宜雪父亲李某履行好看护管理责任。[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