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艳良

自锯病腿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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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艳良(1966年-),保定市清苑县东臧村村民,是2013年农民“自锯病腿”事件的当事人。[1]
2012年1月28日,郑艳良双腿大动脉不明原因大面积栓塞,失去了行动能力。因为家庭贫困,付不起高昂手术费的郑艳良选择在家保守治疗,其病情持续恶化,右腿出现溃烂。2012年4月13日,郑艳良为自救锯断了右腿。虽然右腿处的伤口在后来慢慢愈合,但左腿的血栓依然在扩散,左腿溃烂持续蔓延。[1][2]该事件在2013年10月10日经过媒体报道后,迅速引起社会关注。郑艳良因此得到了免费救治,接受了保定第二医院为其做的动脉疏通手术和双下肢截肢手术,并得到爱心捐款30余万元。[3][4]虽然郑艳良的手术顺利完成,但后续双腿的血栓却多次复发,需要长期服用药物控制血栓的形成。[5][6]
该事件凸显出了农村医保面临的困境,击中了中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软肋”,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1][7]同时,该事件也激发了大众对于“只有经过媒体报道,才能得到社会救治”模式的反思,众多媒体、学者呼吁建立系统性长效性的制度救济。[8][9]郑艳良本人也因自救锯腿这一悲壮的举动被媒体评为“2013年中国十大小人物”。[5][10]

人物经历

郑艳良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