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培基(1886~1969年),字涵础,河北省献县人。[3]曾先后担任绥远省政府委员兼主席,河南省政府委员兼民政厅厅长,河南省保安司令等职,新中国成立后,曾任政协全国文史研究委员会委员。[1] 李培基早年毕业于东北陆军讲武堂和东三省测量学校,辛亥革命期间,担任关外民军总司令部参谋长。[3]1916年后,历任晋军营长、团长、师长兼绥东镇守使。1929年任绥远省政府主席。1933年任河南省政府委员兼民政厅厅长。1935年调任河北省政府委员兼民政厅厅长。1938年至1939年先后任国民政府监察院监察委员、国民政府铨叙部部长。1941年任考试院秘书长。1942年任河南省政府主席兼河南省保安司令。1945年5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抗日战争胜利后,当选为伪国大代表,任立法院立法委员。[4][3]于1969年病逝于北京,终年83岁。[3] 李培基在辛亥革命、北伐战争中功勋显著,同时在政治建设上颇有成就。他曾实地撰写《开发西北计划书》《治理黄河的研究》《论清丈》等文章,在任职绥远省主席期间指导西北开发建设。并在担任河南省主席期间,为缓解河南大饥荒问题做出贡献,时任南京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在其日记中记载:“河南旱灾,该省主席李培基对余请求赈灾与减征军粮,余以其厚实之人,善意慰抚,代其设法解困。”[5]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