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宗芬,女,汉族,1957年4月23日出生,中国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人,小学文化,无固定职业,为白宝山持枪抢劫案同案犯[1][2]。 谢宗芬小学毕业后,便在家务农,于19岁时嫁人,婚后生下了两个女儿[3][4]。1996年夏[1],来到北京发展的她结识白宝山,并与之成为情人[3]。同年9月,她被白宝山带至其徐水藏枪处,从此了解到白宝山过往犯罪行为[1]。截至1997年8月,谢宗芬作为从犯,伙同白宝山和吴子明在河北、新疆等地相继实施多起持枪抢劫的案件[1][5]。1997年9月6日[6][5],其被逮捕归案,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2005年4月26日,谢宗芬提前获释,出狱后前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4]。 作为白宝山案的同案犯,谢宗芬在白宝山案中有无法推卸的罪责[4]。2001年3月,以谢宗芬三人犯案事实为基础的长篇纪实小说《末路·中国刑侦一号案》正式出版[7][8]。次年,电视剧《中国刑侦一号案》首播,其中角色“谢玉敏”的原型即谢宗芬[9][10]。 人物经历
自小学毕业后,便在家务农。19岁时,她在父母的指示下,嫁给一名复员军人。婚后,谢宗芬生下两个女儿,但夫妻关系一般。1993年,她离开四川,外出打工,在浙江省待了三年。1996年,她来到北京,在商场做起了卖布生意[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