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川坠龙事件

1934年发生在营口的社会事件
营川坠龙事件,又称营口坠龙事件,是指1934年8月8日,人们在中国营口发现不明生物的遗骨,人们称之为“坠龙”社会事件。[1][2]
1934年8月8日,一农民在营口河北东小街附近苇塘中一巨形动物白骨,长约10米,向警察署报告后,当时的第六警察分署将其运到营口西海关码头,并在此展出,前去参观的人络绎不绝。当时的《盛京时报》先后以“天龙降”“巨龙”“营川坠龙”“龙骨由县发给师校作为标本”“龙降酿灾”等为题连续报道了此事。后经营口水产高级中学校张教授研究认定此物为“蛟类”,其“龙骨”标本由营口县(今营口市)教育教转交给县立师范学校作为动物标本。[1][2]
2003年11月,营口市史志办公室(今营口市档案史志管理中心[a])为调查“营川坠龙事件”成立了“龙骨”之谜破解小组,[2]于11月9日在《营口日报》上发表了《“龙”降营口,轰动东北》一文,后续又走访调查了几位“龙”目击者。[4]次年5月,课题组发现了“龙骨”的消息,后一位藏有“龙骨”的老人准备将其捐献给当时的营口市史志办,多家媒体见证了这一时刻。[5][6]2004年9月,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走进科学”栏目对此事进行了跟踪报道,后在专家对当时照片及“龙骨”的分析后认为,“龙骨”为史前第四纪野马化石,照片中的骸骨为须鲸或者是某种恐龙。[7][8]
2008年7月,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探索・发现”栏目播出的“龙影遗骨”否定了之前须鲸的判断,1934年发现的骸骨究竟是何物,至今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9]

事件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