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即Build-Operate-Transfer(建造一经营一转让)的英文缩写,是指政府部门通过特许权协议授权项目发起人进行项目的融资、设计、建造、经营和维护,在规定的特许期内向该项目的使用者收取适当的费用,由此回收项目的投资、经营、维护等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免费移交给政府。[1]BOT投资项目规模大,经营周期长,一般都是由多个国家的十几家或几十家银行或金融机构组成银团贷款,再由一家或数家承包商实施。[3]
BOT融资模式最早可追溯到17世纪英国的领港公会海上灯塔项目建设[4],1984年由土耳其首相厄扎尔首次提出BOT概念[5],其后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并成为国际上普遍采用的集资方式。世界各国,特别是亚洲一些国家或地区普遍采用了BOT方式来吸引外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本国的投资环境。例如香港东区港九海底隧道和大佬山隧道,泰国兴建的机场高速公路,马来西亚新建的南北干线公路等一批耗资巨大的项目几乎都是通过BOT方式集资修建并投入营运的。[6] 采用BOT形式可有效缓解财政负担和资金困难。BOT项目一般涉及巨额资金投入,以及项目周期长所带来的风险,由于私人参加,借款机构对项目的要求会比对政府更加严格。[7]
历史沿革
BOT出现至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17世纪英国的领港公会未建成一座灯塔,而同期私人建成的灯塔至少有10座。[8]现代意义上的BOT发端于20世纪后期的北美大陆,而其概念的正式形成在1984年,由土耳其首相厄扎尔首先提出,并在土耳其国家公共部门的私营化项目中加以应用。由于这一方式为私人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开辟了渠道,BOT模式开始在一些国家付诸实施已被广泛用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如著名的英吉利海峡隧道、澳大利亚悉尼的港口隧道、泰国曼谷的高架铁路、土耳其的博斯普鲁斯第二大桥、菲律宾的诺瓦塔斯火电厂、马来西亚和泰国的高速公路等,都采用了BOT投资方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