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30日,科比在科罗拉多州准备接受膝盖韧带手术,入住科迪勒拉旅馆及水疗中心后,由19岁女接待员凯特琳·菲贝尔陪同参观。事后该女子向科罗拉多州鹰县警方报案,称30日当天受到科比的性侵犯。[1][2][3][4][5] 2003年7月4日,科比到鹰县投案。[3]当月18日,科罗拉多州鹰郡地区检察官宣布正式对科比提出起诉。8月6日,科比出庭受审。[4][6]10月21日,鹰县法官对科比性侵犯案正式立案。[7]2004年9月1日,科比·布莱恩特公开道歉。[8]次日,美国法官宣布,因性犯罪证据不足,不得不取消科比强奸案。[9]2005年3月2日,该案达成和解,科比支付了500万赔偿金,凯特琳·菲贝尔撤销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方面科比也被宣判为无罪。[10][11] 案件经过
2003年6月30日,科比飞往伊格尔,当晚入住爱德华兹的科迪勒拉旅馆及水疗中心。一名担任前台接待员的19岁女子凯特琳·菲贝尔陪同科比参观。入住期间,科比曾致电前台,表示浴室内的涡流装置有问题,希望酒店提供帮助,这名19岁女子帮助科比解决了问题,并在交班后前往了科比的酒店房间。随后,两人发生性关系,但是在发生关系的过程中,女子发出尖叫,要求停止性交,并坚持要求离开科比的房间。[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