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因理论

关于归因的观点、学说和模型
归因理论(Attribution theory),是关于归因的观点、学说和模型,也是关于人们如何解释自己或他人的行为以及这种解释如何影响他们情绪、动机和行为的心理学理论。[4]
归因理论由海德于1958年在其出版的《人际关系心理学》一书中提出,其发展分为三个阶段: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到70年代前期是归因理论的探索和成型阶段,这个时期占主导的研究是关于归因认知过程的研究;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到80年代前期,归因研究的焦点转向了归因效果问题;80年代中后期之后是归因理论综合发展的时期,这一时期归因问题的应用研究达到了高潮,理论开始向多个领域渗透。归因理论于20世纪80年代被介绍到中国,心理学者林仲敏于1989年翻译并出版了美国当代归因理论心理学家伯纳德·韦纳的著作——《动机与情绪的归因理论》,第一次在中国较全面、系统地介绍了韦纳的归因理论。[2]
归因理论主要包括早期海德的内外归因理论、琼斯和戴维斯的相应推断理论、凯利的共变理论、贝姆的自我知觉理论和罗特的控制源理论;后来,韦纳的动机情绪归因理论、希尔顿和斯拉格斯基的异常条件聚焦模型、卡那门和米勒的标准理论和怀特的原因加工理论也相继被提出。[2]从不同的维度可以对归因理论进行分类,[5]该理论在多学科具备应用价值,如在社会心理学视角下探讨归因理论,可将归因分为三个因果维度:控制源、稳定性和可控性;教育学视角下的归因理论研究可帮助学生分析学习成败的因素规律。[3]

定义

归因理论,简单地说,就是关于归因的观点、学说和模型。具体地说,归因理论是关于人们如何解释自己或他人的行为以及这种解释如何影响他们情绪、动机和行为的心理学理论。它可以分为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研究领域:一个是关于归因认知过程的理论。另一个研究领域是关于归因效果及作用的探讨。前者我们称之为“归因认知过程论”,后者我们称之为“归因效果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