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力等级(英文名:Wind scale,简称:风级),是风强度的一种表示方法,指风吹到物体上所表现出的力量大小。[1][2]国际上通用的风力等级是蒲福风力等级。[4]
唐朝时,太史令李淳风在所著的《乙巳占》一书中将风力分为八个等级,加上“无风”“和风[a]”两级,可合十级。这是世界上最早的风力等级。[5][6]1805年,英国人蒲福根据风对海面的影响将风力分为13级(0到12级),人称“蒲福风力等级”,但此时蒲福风力等级没有确定对应的风速大小。1830年,英国皇家海军开始以蒲福风力等级为记录标准。19世纪50年代起,一般航海也开始使用蒲福风力等级。蒲福风力等级最开始时只运用于海上,经改良后也可用于陆地,并慢慢使用专门的风速测量仪器测量风速。1923年,随着风速测量仪器标准化,蒲福风力等级也略为修改以方便气象学使用。[7]20世纪50年代,测风仪器的发展使人们发现自然界的风力实际可以大大超过12级,于是就把风力划分扩展到17级,即总共18个等级。[8]2001年,中国气象局发布《台风业务和服务规定》,以蒲福风力等级将12级以上台风补充到17级,由此将风力等级扩展到18个等级。2012年6月,中国发布《风力等级》国家标准,依据标准气象观测场10米高度处的风速大小,将风力等级依次划分为18个等级。[7]风力等级可使用轻便风速表、转杯风速表等仪器测量。[9] 蒲福风力等级是国际通用的风力评估体系,其扩展等级为极端天气提供了更精确的描述标准,广泛应用于航海和气象行业。IEC风力等级则适用于风电行业。[3][4][7]此外,风力等级在台风监测方面也尤为重要。[10]1973年9月14日,中国琼海县遭遇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一次最大超强台风。该县嘉积镇等多地几乎被彻底摧毁,死伤人数达6000多人。据悉,该次台风中心附近最大风力为73米/秒,已超过17级的最高标准。[11][12] 定义
风力等级是根据风对地面(或海面)物体影响程度而定出的等级,具体按照风速[b]大小来划分。国际采用的风力等级最初由英国人蒲福于1805年拟定,故称为“蒲福风力等级”,从静风到飓风分为13级。[13][14]20世纪50年代,测风仪器的发展使人们发现自然界的风力实际可以大大超过13级,于是就把风力划分扩展到18个等级。[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