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在清

江苏省徐州市黑帮老大
王在清,江苏省徐州市“色情集团”的黑帮老大,江苏丰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5][3][4]
2008年左右,王在清先后在江苏徐州市、河南省开封市等地组织卖淫;获取利润后,他又陆续经营法老王KTV、七星商务会所等娱乐产业,积累资本。2009年12月,王在清注册成立江苏丰疆投资有限公司,后变更为江苏丰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疆集团),将涉黄产业、娱乐产业和“内保”均置于集团管理之下。2017年,王在清在徐州河南开封开设6家高级会所,为其组织卖淫等违法活动提供场所。2018年6月,王在清在扫黑除恶行动中落网。2020年6月3日,王在清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聚众淫乱罪等16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6][2][1]

人物经历

王在清是江苏省徐州市最大“色情集团”的黑帮老大。[2]王在清涉足色情行业的行为可追溯到2004年。那一年,王在清24岁。他承包了开元酒店的康体楼,里面有夜总会和桑拿,桑拿里面有卖淫服务。之后几年,王在清曾到北京发展。但因资金出问题,王在清再次回到徐州。2008年左右,王在清先后在江苏徐州市泉山区云龙区河南省开封市等地组织卖淫,他又陆续经营法老王KTV、七星商务会所、北京彩虹等娱乐产业,积累资本。2009年12月,王在清成立江苏丰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此作为其涉黄产业和娱乐产业的合法外衣,来掩盖其违法犯罪行为。该公司以对外以经营煤炭生意为主,不仅成了王在清漂白身份的平台,也成了他打通政商关系的渠道和资金转运点。2010年8月,王在清以帮助徐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原支队长张伟垫付房款为由,送给张伟现金46万元。2011年4月至2013年中秋节,王在清先后送给徐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副局长王德臣现金合计15万元、购物卡15万元等财务。2017年,王在清在徐州河南开封开设6家高级会所,会所内装修豪华且设置了各种密码门,为其组织卖淫等违法活动提供场所。2018年6月,王在清在扫黑除恶行动中落网。2020年,王在清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等16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6][2][1]

人物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