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专业组

部分高考改革省本科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
院校专业组是部分高考改革省份本科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由各院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和不同专业(含专业或大类)的科目要求设置。其特点是: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高校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科目要求须相同。[2]
2017年上海市率先采用院校专业组作为本科批次的志愿填报及投档基本单位,同年北京、天津海南3省(市)也采用了此类方式。2018年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5省,2021年甘肃黑龙江、安徽、江西广西5省(自治区),2022年山西河南四川云南陕西宁夏6省(自治区),[3]以及2024年吉林和安徽都纷纷采用院校专业组作为本科批次的志愿填报及投档基本单位。[4][5]

发展沿革

2017年3月,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实施办法,规定在本科批次的志愿填报及投档基本单位为院校专业组。同年北京、天津山东海南进入第二批综合改革行列,其中北京、天津和海南3省(市)采用院校专业组作为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基本单位。2018年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8省(市)启动第三批综合改革,其中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和广东5省采用院校专业组作为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基本单位。2021年第四批启动综合改革的甘肃黑龙江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等7省中,甘肃、黑龙江、安徽、江西和广西5省(自治区)采用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填报单位和投档基本单位。2022年第五批启动综合改革的山西内蒙古河南四川云南陕西青海宁夏8省(自治区)中,山西、河南、四川、云南、陕西和宁夏6省(自治区)采用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填报单位和投档基本单位。[3]
2024年,吉林和安徽采用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填报单位和投档基本单位。[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