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平度征地纵火案

2014年3月发生在山东省的刑事案件
“3·21”平度征地纵火案是指2014年3月21日发生在山东省平度市杜家疃村的一起纵火事件。[1]
该事件起因于村民对开发商征地手续有异议,没有拿到征地补偿,于是在已被圈占的被征地施工入口搭起帐篷,阻止施工。[2]2014年21日1时50分,平度市凤台街道朝阳路杜家[tuǎn]村路段上该村村民临时搭建的一处简易帐篷起火,2时30分左右火被扑灭,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在帐篷内的1人死亡、3人烧伤。[1]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发现有纵火嫌疑。[1]3月25日,已成功告破此案:李某、李显某、柴培某、刘长某4人受王月某指使,窜至现场实施纵火后逃跑。王月某是受崔连某和杜群某的指使实施犯罪。7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3]2016年2月1日,主犯王月福被判处死刑,[4]2016年9月30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王月福被执行死刑。[5]
事件发生后,山东省纪委和青岛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进一步查清事件中暴露出的个别基层领导干部漠视群众合理诉求及工作失职等问题。[6]

案件背景

杜家疃村农用地块125055平方米,从最初的上报“工业和教育用地”,到建设用地,再到商业开发——这块被征用的土地,“马甲”几经变身,终成房地产“项目”。[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