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论

南朝齐谢赫提出的绘画理论
“六法论”是南朝齐谢赫在《画品》中提出的,主要包括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传移模写,是中国古代品评美术作品的标准和重要美学原则,[1]构成了第一个绘画思想体系,为后世留下了珍贵的绘画史料。[2]
“气韵生动”是六法的首位,是艺术的最高境界,其他五法是达到“气韵生动”的必要条件,六法是相互关联的整体,[3]对后代绘画艺术创作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如宋代绘画史家郭若虚有“六法精论,万古不移”之说。[2]

六法

“六法”最早出现在南朝齐谢赫的著作《画品》中。六法论提出了一个初步完备的绘画理论体系框架,中国古代绘画自此进入理论自觉的时期,以六法作为衡量绘画成败高下的标准。对谢赫的六法原文,后人因断句不同而释义略有区别。 
古画品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