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德章(1907年1月6日-1947年3月13日),男,中国台湾台南市人,律师。[1][2][3]
1914年,汤德章入读噍吧哖公学校。1921年,他进入台南师范学校读豫科,后因为缺课过多被停学。1924年,汤德章回到噍吧哖庄,在一家制糖所打零工。1926年,汤德章通过台南州乙种巡查试验 。次年,他被委派担任北港勤郡务巡查。之后,汤德章历任台南州巡查、台南州台南警察署警部补等职。[2]后来,他不满台湾人受到日人的歧视,于是辞去职务,并前往日本中央大学法律系学习,不久后,汤德章通过高等文官人员司法考试,返回台南成为律师。[1]1945年,汤德章被派任为台南市南区区公所区长。1946年,汤德章当选台湾省参选候补候选人。1947年3月6日,他被推任为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台南市分会治安组长。3月9日,汤德章候选台南市市长。3月11日,他遭到陆军整编二十一师逮捕。3月13日上午,汤德章于台南市绿园被杀害。[2]
1947年3月中旬,白崇禧来台后,汤德章被宣判无罪。[1]1998年,台南市政府把台南市中西区民生绿园改名为汤德章纪念公园,以纪念二二八事件受难者汤德章。[4]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