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荣军医院

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
河北省荣军医院[1]隶属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是一所以精神科为主的优抚卫生事业单位。医院位于保定市莲池区[3]莲池南大街2396号,其前身为始建于1951年的河北省荣誉军人学校,主要接收战争年代和朝鲜战场归来的伤残军人。1953年2月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为我院题词“加强团结学习,发扬光荣传统”。 1958年8月更名为河北省荣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1982年2月更名为河北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1993年5月定名为河北省荣军医院。2009年8月,增挂“河北省保定精神病医院”的牌子。
医院占地面积553.27亩,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床位700张。在职职工409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47人,其中正高级职称36人,副高职称93人,中级职称109人。医院设门诊部、住院部和室外康复作业区,门诊部设精神科、心理科、内科、外科、妇科、口腔科、心理检测等诊室,并设有环境优雅的住院病房。
位于保定市莲池南大街2396号

历史沿革

河北省荣军医院前身是河北省荣誉军人学校(荣校),建于1951年10月(校址在清苑县孙村,1952年搬至现址),用以安置抗美援朝回国的志愿军伤员,同时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伤残荣誉军人招收进校,一边休养一边学习文化,历时5年,近万名荣军学员伤愈学成毕业奔赴工作岗位;1956年10月荣校结束。因部分学员伤残严重,丧失了工作能力,需国家抚养,故承担对革命伤残军人的教养任务;1958年8月成立河北省复员退军伍人精神病疗养院,1982年2月经河北省民政厅批准院名改为河北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1993年5月,根据【冀民(1993)人14号】文件,医院名称由河北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改为河北省荣军医院。2009年8月,根据【冀机编办(2009)54】文件,增挂“河北省保定精神病医院”的牌子。2009年6月,经省卫生厅、教育厅联合评审,冀卫科教(2009)22号文件批准河北省荣军医院为华北煤炭医学院非隶属附属医院。2012年11月,根据【保综治办(2012)14号】文件,确定医院为保定第二安康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