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恢(1298年—1387年),《明史》写作徐辉,字伯宏,常山人。元末登进士,授永新尹(元代州、县长官)。后带着大量军粮归附朱元璋,被勒赐为“开国元勋”。 勒赐开国元勋
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汉王陈友谅大举发兵进攻朱元璋部下占据的江西南昌,双方在鄱阳湖发生鏖[áo]战。当时陈友谅率领着数百艘大楼船,兵力非常强大,却连攻三月不克。陈友谅力量虽强,但“将士离心”政令不一”,陈友谅又穷奢极侈,不得民心。徐恢料知陈友谅必败,适逢陈友谅征粮郡县,庐陵太守遣徐恢运粮,徐恢便带着大量军粮归附朱元璋。刚好朱元璋率兵来援,闻知大喜,就在军中拜徐恢为都御史。后来,朱元璋借用了孔明火烧连营之计,大获全胜,陈友谅也中流矢而死。这一仗是争夺江南关键一战,由于徐恢在此战中出了很大的力,明朝建立后,朱元璋勒赐徐恢“开国元勋”。此后的徐恢仕途一直不错,到了洪武十四年(1381年),已升任主管全国赋税钱粮的户部尚书。 受案牵连
洪武十四年年底,徐恢因罪下狱,不久被放回故乡。关于徐恢为什么被革职,地方志记载不详。朱元璋为维护明王朝的统治,将政权移交到皇孙朱允炆(建文帝)的手中,多次兴起大狱,大肆屠杀功臣名将。此前一年,左宰相胡惟庸因涉嫌谋反被诛杀,史称胡惟庸案(简称“胡狱”或“胡党之狱”,系明初四大案之一)。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以“谋不轨”罪诛胡惟庸九族,同时杀死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数人。二十三年,朱元璋颁布《昭示奸党录》,以伙同胡惟庸谋不轨罪,处死韩国公李善长、列侯陆仲亨等开国功臣。后又以胡惟庸通倭、通元(北元),究其党羽,前后共诛杀三万余人。估计徐恢也是受此案牵连才会丢官,相对被屈杀的功臣,这个结果还算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