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书判官厅公事
始置于北宋太平兴国四年的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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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书判官厅公事,官名。
北宋
太宗
太平兴国四年(979),于诸州府置,以京官以上充任,领判官之职,助理郡政。
正文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于诸州府置,以京官以上充任,领判官之职,助理郡政。
徽宗
大观
二年(1108),改为司录参军。
南宋高宗
建炎
元年(1127),复旧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