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郊区城镇和农村建设规划管理的若干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郊区城镇和农村建设规划管理的若干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郊区城镇和农村建设规划管理的若干规定》在1991.03.06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布。
北京市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利用文物保护单位拍摄电影、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等26项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经2018年1月23日市政府第1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8年2月12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2018年2月12日北京市政府第277号令第二次修改。

修改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