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贷款

浦发银行贷款
浦发银行贷款是浦发银行推出的个人消费贷款,经营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需要提供本地房产作为抵押,贷款的最大额度为500万,最低额度为50万,贷款的最长期限为10年,额度100万以上的,100万(含)以下部分可以刷卡消费,需提供用途,合同发票收据等,100万以上部分需受托支付。[1]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浦发概况

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2)350号文批准,1992年10月由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久事公司、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宝山钢铁总厂、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上菱冰箱总厂、上海航空公司、中纺机股份有限公司、闵行联合发展有限公司、锦江(集团)联营公司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公司、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化工总厂、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公司、上海申实公司、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铁路局等18家单位作为发起人,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