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德哥尔摩综合征(Stockholm syndrome)是一种罕见且特殊的心理现象,又可称为人质情结,是指受害者在被囚禁的过程中与加害者产生情感联结的现象。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名字起源于1973年于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发生的一起银行抢劫人质劫持案件。[1][2][3]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在集中营的囚犯、战俘、受虐妇女与乱伦的受害者,到职场下级职员、政治派系操控的人民都可能发生。[4]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产生具备如下四个条件:一是绑匪给人质营造了一种避无可避的恐怖气氛,使人质相信自己完全有可能被杀;二是绑匪会在人质已经绝望的情况下,给人质一些小恩小惠,让人质觉得绑匪还不至于凶狠至极,从而对其感恩戴德;三是人质与外界完全隔绝,他们得到信息和情境的变化皆来自于绑匪,思想被绑匪导向;四是人质有一定的“习得性无助感”,始终认为除了顺从,他们无处可藏、无路可逃。[1][5]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大多数受害者表现相似,具体表现为:对加害者的处境产生同情、对加害者的行为产生认同感、希望与加害者共同生活、与加害者结盟并协助其逃脱等。[1][2][3]
当患者的病史及症状符合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症状时,可进行心理治疗。最主要的方式是认知行为疗法,帮助受害者认识自己,发展受害者个人潜能,帮助其建立积极的心态,不轻易屈服于现实。同时了解加害人的软肋并发起自卫性反击,建立限制加害人作恶的制度。[2]该症状一般不会影响自然寿命,在患者对心理医生的信赖及配合下,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是能够治愈的。在该症状治愈之后,可以定期到心理门诊就诊,可6个月复查一次。[2] 起源
1973年8月23日,两名有前科的罪犯Jan Erik Olsson与Clark Olofsson,在意图抢劫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市内最大的一家银行失败后,挟持了四位银行职员,在警方与歹徒僵持了130个小时之后,歹徒举手投降。然而这起事件发生后几个月,这四名遭受挟持的银行职员,仍然对绑架他们的人显露出怜悯的情感,他们拒绝在法院指控这些绑匪,甚至还为他们筹措法律辩护的资金,他们都表明并不痛恨歹徒,并表达他们对歹徒非但没有伤害他们却对他们照顾的感激,并对警察采取敌对态度。其中,人质中一名女职员竟然还爱上了其中一个劫匪,并与他在服刑期间订婚。这两名抢匪劫持人质达六天之久,在这期间他们威胁受俘者的性命,但有时也表现出仁慈的一面。在出人意料的心理错综转变下,这四名人质抗拒政府最终营救他们的努力。[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