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读檄

骆宾王所著檄文
武则天读檄》是一篇声讨武则天的檄文,是骆宾王替在扬州起兵的徐敬业写的,这篇檄文立论严正,先声夺人,将武则天置于被告席上,列数其罪。借此宣告天下,共同起兵,起到了很大的宣传鼓动作用[1]

古文简介

武则天(624—705年)唐高宗李治皇后,改国号武周,定都洛阳,690—705年在位。名[zhào](念zhao),并州文水(今山西文水东)人。唐代女政治家。性巧慧,多权术。也是一位女诗人和政治家。中国第一位女皇帝。
典故的原文
上之临下,道莫贵于求贤;臣之事君,功岂逾于进善。所以允凝庻绩,式静群芳,成大厦之凌云,济巨川之沃日。故周称多士,著美风谣;汉号得人,垂芳竹素。历观前代,罔不由兹。朕虽宵分辍寝,日忘食,勉思政术,不惮[]劳。而九域至广,岂一人之独化!必伫材能,共成羽翼。虽复群龙在位,振鹭充庭,仍恐屠钓或违,[]轴尚隐;未殚岩穴之美,或委邱园之秀。所以屡回族帛,频遣搜扬。推荐之道相寻,而虚伫之怀未惬。永言于此,寤寐以之。宜令文武官五品以上,各举所知。其有抱梁栋之才,可以丹青神化。蕴韬铃之略,可以振耀天威。资道德之方,可以奖训风俗。践孝友之行,可以劝率生灵。抱儒素之业,可以师范国胃。蓄文藻之思,可以方驾词人。守贞亮之节,可以直言无隐。履清白之操,可以守职不渝。凡此八科,实该三道。取人以器,求才务适。所司仍具为限程,副朕意焉,主者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