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广东汕头华南宾馆火灾

一场导致31死亡的消防责任事故
2005年6月10日11时40分左右,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华南宾馆突发大火,过火总面积2800平方米,43间房间遭火焚毁。该次事故造成31人死亡,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49万元。这起火灾是广东省1994年以来最严重的群死群伤大事故和2005年中国最大的一起火灾事故。[1][3]
2005年6月10日中午12时35分,潮南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华南宾馆发生火灾,立即出动救援,汕头市公安消防局及汕头“120”救护中心同时派出力量支援,共投入消防车21辆,消防队员100多名,邻近村的干部、民兵500多人也参加了灭火。大火于13时35分得到控制,14时35分被扑灭。[4][5]6月12日下午,广东省消防总队召开“6.10”特大火灾事故通报会,时任广东省消防总队总队长的雷盛武指出,报警太迟,宾馆附近消火栓无水或水压过低,消防装备“欠债”使救援能力不足,最终酿成了这起震惊全国的特大恶性火灾事故。[1]
根据国务院调查组的意见以及干部管理权限规定,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了有关人员的失职责任,时任汕头市潮南区区长、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黄陵、潮南区副区长黄煜生等2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警方以涉嫌消防事故责任罪对陈炎生、林立洲、林坚龙、林坚洲呈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对江跃雄、周昭豪、陈乐乐等三人以涉嫌窝藏罪呈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6]之后陈炎生向潮南区政府上交700万元现金作为赔偿金。[2][7]

事故背景

起火的华南宾馆属于私营企业,位于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华南贸易广场第九街46-50号,距汕头市区45公里,该楼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7996平方米,共有4层。该建筑1994年1月投资兴建,同年9月竣工,当时设计为办公商务用房,业主擅自将其改为宾馆。该建筑设有三座直通楼顶平台的楼梯,首层为宾馆大堂、餐厅、棋牌室、洗脚健身中心;二层为带娱乐功能的餐厅包厢;三、四层均为客房,共有64间。同年11月15日,华南宾馆正式开业。并先后取得《营业许可证》《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等。[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