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连名制

母女连名制
母女连名制是指母系氏族制(matri-clan system)继血缘家族公社之后,原始氏族公社的第一个阶段。亦称“母权制”。始于氏族公社的产生,终于父权制的确立。大体相当于考古学旧石器时代中、晚期至新石器时代早、中期。

产生特点

智人的出现,取火的发明,复合工具的应用,外婚制的实行,引起社会结构相应变化,导致母系氏族产生。母系氏族是建立在母系血缘关系之上的一种比较稳固、持久的社会组织,是当时社会的基本细胞,也是人们从事生产活动的基本单位。
氏族的起源与外婚制的产生有直接的联系,外婚制必须在两个通婚集团之间实行,这种分为两个半边的两分组织就是氏族的萌芽状态。实行族外群婚,直系和旁系的姐妹们共有一群丈夫。一群出自共同女祖先的直系和旁系姐妹和她们的子女以及母方的直系和旁系兄弟所组成的集团,构成母系氏族的早期雏型。

实行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