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会计条例
深圳市会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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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第三十条 第四十条
正文
(2004年8月27日
深圳市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通过2004年9月24日
广东省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
财务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维护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秩序,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以下简称
《会计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
圳
市实际,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