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衡(435年-488年),字伯玉,是北魏大臣崔宽的长子,出生于清河郡东武城(今河北省故城县)。他年轻时以孝道著称,学习崔浩的书法,风格相似。在孝文帝时期,他门荫入仕,起家内秘书中散,后迁为内都坐令。他善于分析案件,得到皇帝的赞赏。太和二年,他袭封武陵公,授镇西将军、给事中,跟随车驾巡狩,为大都督长史。面对柔然侵犯边境,他上陈御敌之方,授泰州刺史,册封齐郡公,颇有政绩。北魏太和十二年(488年),崔衡去世,享年54岁,追赠散骑常侍、左光禄大夫、冀州刺史,谥号为惠。 人物生平
天安元年,崔衡升为内秘书中散,颁布的诏命和皇帝读的书,多是崔衡所写。崔衡推举李冲、李元恺、程骏等人,终于成为著名人物,当代因此称赞他。承明元年,调任内都坐令,善于判案,高祖元宏嘉许他。 太和二年,崔衡继承爵位为武陵公,任镇西将军。调任给事中。高祖巡视,任命崔衡为大都督长史。崔衡涉猎图书史籍,陈述防御的方法,便国利民的策略。共五十多条。以本号将军授任泰州刺史,改爵位为齐郡公。在这以前,河东歉收,抢劫盗窃大量发生,崔衡到达后,采用龚遂的办法,鼓励督促耕田种桑,一年之中,盗贼停息。 太和十二年去世,五十四岁。追赠散骑常侍、左光禄大夫、本号将军、冀州刺史,赐帛一千匹、谷一千斛[hú],谥号为惠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