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9月,毛泽东同志提出“中国怎样从现在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去”的指导方针和大致设想。1953年6月,毛泽东同志明确提出总路线的基本内容。同年12月,中央宣传部起草了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毛泽东同志在审阅修改提纲时,将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完整表述确定下来,这就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1] 1954年2月召开的党的七届四中全会正式批准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同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把党提出的这条总路线,作为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载入宪法。[2]
简介
过渡时期总路线,又称“一化三改”或“一体两翼”,[3]指1953年6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的,1954年2月中共七届四中全会正式通过的,指导中国全面开始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基本纲领和系列政策。基本内容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中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中国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主体任务“一化”是社会主义工业化,“三改”对个体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 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