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RP

ICRP
ICRP: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Radiological Protection,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是一个学术组织,它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适用于全球的辐射防护标准,比如放射性元素剂量限值等。

ICRP的职责

以ICRP1997年建议为例。ICRP26号出版物,即ICRP1977年建议,提出了一套完整的剂量限制体系,其中包含了许多新的方针、原则,对世界范围内的辐射防护事业,从指导思想到具体的技术措施,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这在辐射防护界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就目前所知,欧洲共同体委员会1980年7月15日法令“对公众与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的基本安全法令的修正”接受了ICRP1977年建议的基本原则,在这以后,参加欧洲共同体的法、西德、英等国在制定本国法规时也采取了这一立场。
北欧各国、日本加拿大匈牙利南斯拉夫等国都已决定以ICRP1997年建议为基础制定各自国家的法规,一个最重要的事态发展是,.1982年以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国际劳工组织(ILO)、经济合作发展组织核能机构(OECD/NEA)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四个有广泛影响的国际组织的名义联合制定的《辐射防护基本安全标准》(IAEA安全丛书第9号,下文简称IAEA标准)也完全以ICRP建议为基础。这两个文件—ICRP建议和IAEA标准可以看作是辐射防护基本标准的国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