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扩散理论

传播效果研究的经典理论之一
创新扩散理论,是传播效果研究的经典理论之一,由美国学者埃弗雷特·罗杰斯(E.M.Rogers)于1962年提出,侧重大众传播对社会和文化的影响。罗杰斯认为,根据对新的发明或理念的接受情况,可把人们分为先驱者、早期少数、早期多数、晚期多数和滞后者5种。[1][2]
先驱者,接受过良好的教育,有探索精神,信息来源广泛,勇于冒险,对新生事物非常敏感,他们最早注意到并很快接受这些新的发明和理念,这些人约占人群的2.5%;早期少数,一般是受过良好教育的领导者或公众人物,他们也能较快的接受新的发明或理念,这些人占全人群的13.5%;早期多数,占全人群的34%,在面对新生事物的时候会表现得谨慎小心、深思熟虑,但他们会有很多非常规的社会交往活动,会接触到创新;晚期多数,占人群的34%,是人群中的怀疑派,他们乐于保守传统,一般来说他们的社会经济状况较低;滞后者,主要信息来源是邻居或朋友,对新生事物和改变现状有着恐惧心理。[2]
罗杰斯认为创新的社会传播速率符合S形曲线的变化规律,早期的接受者,首先选择新的观念理论,被多数人追随,最后被公众普遍接受新的信息和技术的采纳,决定于接纳开始时的速度和晚期采纳的速度。[2]

简介

创新 扩散理论是埃弗雷特·罗杰斯提出的。罗杰斯认为,创新是一种被个人或其他采用单位视为新颖的观念、实践或事物;创新扩散是指一种基本社会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主观感受到的关于某个新主意的信息被传播。通过一个社会构建过程,某创新的意义逐渐显现。